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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普通通的一本書,兩顆星半吧!可看可不看!

書中以六十個篇幅組成,不過,具有新意和啟發性的只有寥寥數篇!

事實上我覺得是不必集結那麼多的文章,做成這麼大一本.

前半部還可以,看到後面二分之一,很無聊.

沒有甚麼卓越的見地.

刺猬特別喜歡的篇幅大概就是講品牌和阿姆斯特丹的部分.

覺得自己很像荷蘭人,在p.68:" 荷蘭人認為服飾的出眾和所用的品牌無關,能用最佳的腦袋,最便宜的價錢搭配起最有個性的裝扮,才是上等人. "

品牌,含括了名牌.

對於品牌,我不在乎.

只要是我喜歡的東西,並不會在乎它在社會地位上是不是能爭得一席之地!

當然,在社會上有頭有臉的人,自然會認為有隻勞力士的錶很重要,有身名牌西裝很重要!因為別人第一眼就是看你的配件,你的服飾,來論斷你的工作能力.

因此,品牌不停的崛起,能夠長青賺大錢的,眾人所追逐的就是名牌.

去上課的時候,看到好多人揹名牌包包.

雖然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揹那些名牌包包,可是還是會忍不住猜想,是他們出於意志喜歡,還是因為名牌可以讓自己感覺真正存在?或是名牌的存在可以肯定自己?

他們真的覺得那些名牌很漂亮嗎?是基於怎樣的心情在拿這些名牌品呢?

大學的時候,班上有個美女有天身穿C字名牌的洋裝到學校,據說萬元起跳!可老實說,剪裁或許還蠻不錯,可是那花樣還真是不可思議的......請恕我這麼說---恐怕不是一個醜字了得 !不就是把logo全印上去嘛 !

影星張曼玉,買了名牌服飾後,會把logo全剪掉,要強調的不過是,她就是喜歡這些衣服的款式及剪裁,而不是衝著它的名牌在買 !也不在乎這所謂的名牌可以提升她多少的外在評價!這服飾去標籤後,就是她的衣服,而不是某某名牌的衣服,如此而已!

由我來說,可能別人會覺得我土包子,或是說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云云的批評;可是,由張曼玉來說,大家恐怕會說她非常有個性吧 !

哈哈,這就是差別所在!你是用甚麼眼光來評價我和她的不同?恐怕就是社會地位吧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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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edgehoh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